2025年,截至8月31日,新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共受理14个地州666人救助基金垫付申请,已审核垫付514笔抢救费用,垫付金额3779.80万元,其中最高垫付金额50万元,最低垫付金额0.2万元。
自治区救助基金自2023年5月全面运行以来,总垫付金额已超过1亿元,救助超千户家庭。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时,交警部门迅速判断、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迅速响应,在最快的时间里审核完成事故受害人的申请,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及时垫付资金,尽力减少事故受害人因资金成本或时间成本而错过有效救助。
自治区财政厅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及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做好救助基金的运行管理工作,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基金运行,让百姓的“救命钱”能高效迅速地到位,起好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