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地县均衡性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新财预〔2024〕54号),从2024年起,自治区建立了对地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近日,自治区财政厅按因素法测算下达了对地县2025年第二批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40亿元,加上年初提前下达的第一批资金29.1亿元,2025年对地县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达到69.1亿元。
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用于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改善民生福祉,缩小区域间财力差距。对推动区域均衡发展、保障基层民生具有重大意义。
为落实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地县均衡性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新财预〔2024〕54号),从2024年起,自治区建立了对地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近日,自治区财政厅按因素法测算下达了对地县2025年第二批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40亿元,加上年初提前下达的第一批资金29.1亿元,2025年对地县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达到69.1亿元。
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用于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改善民生福祉,缩小区域间财力差距。对推动区域均衡发展、保障基层民生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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