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高校校办企业主要是指由高校创办的企业。长期以来,校办企业借助高等学校的科技力量、地理位置、社会地位和人才优势,在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培养创新型人才、解决国家重大攻关难题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在提供后勤保障、补充学校经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学生的培养提供了更便捷的实习场所。更重要的是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平台,将更多的成果推向市场,转化为实际的产品和服务。
由于高校缺乏经营管理人才和对市场需求的误判,校办企业出现了亏损、负债等情况,暴露了一系列管理和监管问题,甚至有些校办企业面临经营不善、发展战略调整或不符合高校发展规划等问题,需要进行注销。
2018年6月,《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正式启动了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2020年起高校校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全面铺开。全国各高校按照中央关于“整顿、清理、瘦身、正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改革的总体要求,逐步清理关闭了“僵尸”空壳企业,脱钩剥离了与高校教学、科研等主业无关的企业,推动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聚焦主业,为教学科研服务,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但在实际操作中,高校校办企业注销面临诸多阻碍,过程艰难,耗时长久。作者基于多年参与高校校办企业建设改革的实践经验,结合校办企业注销工作的具体案例,对相关经验和体会进行系统梳理与总结,以期为同类工作提供参考借鉴。
二、高校校办企业工商注销流程
1.申请与审批。
高校校办企业向学校资产经营公司(未成立资产经营公司的,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解散、撤资等书面申请,经资产经营公司初审后,报学校党委或行政会议批准启动。
2.成立清算组。
学校资产经营公司召集相关部门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理企业的资产、负债等,提出人员安置方案、资产处置方案等,并报学校批准后参考下图所示流程完成后续手续。

3.税务注销。
校办企业向税务部门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税务部门进行预审,检查是否存在未办结事项。企业需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等,并取得清税证明。
4.清算审计。
学校可依法委托中介机构或学校审计处对被注销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5.债权债务清理。
清算组需对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对债务进行清偿或达成清偿协议。
6.工商注销申请。
清算组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校办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清算报告、股东会决议等相关材料,申请注销登记。
7.注销公示。
除简易注销外,一般注销需进行注销公示,公示期通常为45天。公示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部门可提出异议。
8.审核与注销。
工商登记机关对校办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公示期无异议,将予以注销,并收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9.其他注销事项。
校办企业如有海关报关等相关业务,还需办理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等事宜;校办企业应自办理工商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提交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三、高校校办企业注销难的原因分析
1.政策法规。
(1)注销程序烦琐。企业注销涉及工商、税务、银行、社保等多个部门的手续办理,且各部门要求各异、流程复杂,部分企业停业后不去办理注销手续,结果市场上就出现了不少
僵尸企业
,造成国家相关统计数据失真。例如,税务注销需完成税务清算、清缴税款、缴销发票等一系列步骤,如有欠税或税务异常情况,还需先解决相关问题才能继续注销程序;工商注销则要求企业提交完整的清算报告、股东决议等文件,并对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全面审查,材料要求严格,如有缺失或不符合规定,就会导致注销流程受阻。如果校办企业存在分支机构或对外投资情况,还要先注销分支机构才能注销母公司,或召集股东会议做出撤资决议。高校校办企业作为特殊主体,在遵循这些注销程序的同时,还要满足教育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增加了注销的复杂性。
(2)政策变动影响。近年来,随着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监管力度的加强,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调整,高校校办企业的注销政策不断变化。一些校办企业因成立时间较早,当时的政策法规与现行要求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在注销过程中面临新旧政策衔接困难。例如,早期校办企业在产权界定、注册资本验资等方面存在瑕疵,按照现行政策需进行整改或补充相关手续,但由于时间跨度长、资料缺失、历史原因等,整改难度较大,从而阻碍了注销进程。
2.产权关系。
(1)产权界定不清。部分校办企业在创办初期,由于各种原因,产权关系未能清晰界定。高校与企业之间、企业与职工之间可能存在资产权属不明、股权结构模糊等问题。例如,高校以土地、房屋、设备等实物资产或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出资创办企业时,在资产价值评估、产权转移手续等方面操作不规范,导致在企业注销时难以确定这些资产的处置方式;又如,一些校办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进行了改制或股权变更,但相关手续不完整或未及时办理,使得产权关系复杂混乱,给注销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2)国有资产处置限制。校办企业资产大多属于国有资产,其处置受到严格的法律法规约束。在注销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清查、评估、转让等环节必须遵循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校办企业注销的灵活性和效率。例如,国有资产评估需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过程较长且费用较高;国有资产转让需通过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交易程序烦琐,对受让方的资质要求也较高,若一时难以找到合适的受让方,会影响资产处置效率,进而影响企业注销进度。
3.财务状况。
(1)债权债务清理困难。部分校办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债权债务关系,在注销时需要对这些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然而,由于部分债权可能因债务人破产、失联或诉讼时效过期等原因难以收回,而债务方面可能存在未结清的货款、贷款、工程款等,甚至可能涉及一些潜在的或有负债,如未决诉讼、担保责任等,使得企业财务清算工作难以顺利完成。此外,校办企业与高校之间还可能存在资金往来和内部交易,这些往来款项的核对与清理也增加了财务工作的复杂性,若处理不当,可能引发高校财务风险或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2)财务审计要求严格。校办企业注销通常需要进行全面的财务审计,以确定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资产负债情况。审计机构不仅要对企业常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还需重点关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企业与高校之间的经济关系等方面。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如财务核算不规范、违规资金使用等,企业需先进行整改,直至重新审计结果符合要求后才能继续注销程序,这无疑延长了注销的时间周期。
4.人员安置因素。
(1)职工安置问题。校办企业的职工构成较为复杂,包括高校在编教职工、企业聘用人员、临时工等。在企业注销时,如何妥善安置职工是一个关键问题。对于高校在编教职工,需考虑其回校后的岗位安排、职称评定、待遇保障等方面,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对于企业聘用人员和临时工,则需按照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支付经济补偿金、办理社会保险转移等手续。若职工安置方案不合理或未得到职工认可,可能引发劳动纠纷,导致企业注销工作陷入僵局。
(2)人员分流渠道有限。高校作为事业单位,其内部岗位编制有限,且随着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推进,岗位竞争日益激烈,难以完全接纳从校办企业分流回来的教职工。同时,校办企业职工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与高校教学科研岗位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进一步增加了人员分流的难度。此外,校办企业在市场环境中相对独立,与外部企业的联系和合作不够紧密,使得在企业注销时难以借助外部企业力量进行人员安置,人员分流渠道狭窄,给注销工作带来了较大压力。
四、解决高校校办企业注销难的对策
1.优化政策环境。
(1)简化注销程序。政府相关部门应进一步梳理企业注销流程,建立统一的企业注销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办公,提高工作效率。对于校办企业,可根据其实际情况制定简化的注销程序指南,明确各部门在办理校办企业注销手续时的相关事项,提高注销效率。同时,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培训,使高校及校办企业相关人员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注销要求和操作流程。
(2)完善政策衔接机制。针对因政策变动导致的校办企业注销困难问题,政府应建立健全政策衔接机制。对于历史遗留问题,在确保国有资产安全的前提下,制定合理的过渡性政策,允许企业通过补充完善相关手续或采取特殊的整改措施来满足现行注销要求。例如,对于早期校办企业产权界定不清的情况,可以组织专业机构进行历史追溯和重新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依法依规确定产权归属,并简化相关产权变更手续;对于因政策调整导致的企业注册登记信息与现行规定不符的问题,可通过一次性集中整改或备案登记的方式予以解决,避免企业因政策变动而陷入注销困境。
2.明晰产权关系。
(1)开展产权清查与界定工作。高校应组织工作专班,对校办企业的产权进行全面清查与界定。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和法律顾问,对企业的资产来源、出资方式、股权结构等进行详细梳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明确高校与企业之间、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产权关系,并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确保产权清晰、合法合规。对于在清查过程中发现的产权纠纷或争议问题,应通过协商、调解或法律诉讼等方式妥善解决,避免因产权问题影响企业注销进程。
(2)规范国有资产处置流程。在高校校办企业注销过程中,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国有资产处置流程。制定详细的国有资产清查、评估、转让方案,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丰富经验的资产评估机构和产权交易机构,确保国有资产评估价值合理、转让过程公开透明。同时,加强对国有资产处置过程的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于一些难以处置或短期内无法找到合适受让方的国有资产,可以考虑采取资产托管、租赁等方式进行过渡性处置,待条件成熟时再进行转让或核销,以保障高校校办企业注销工作的顺利进行。
3.妥善处理财务问题。
(1)加强债权债务清理工作。高校校办企业应成立债权债务清理小组,对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制定详细的债权债务清理计划,采取多种措施如通过法律诉讼、债务重组、债权转让等,最大限度地回收企业的债权资产。对于无法收回的坏账,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进行核销处理。同时,积极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协商,制定合理的债务清偿方案,妥善解决企业的债务问题。在清理债权债务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企业与高校之间的往来款项,确保高校财务规范、安全。加强财务风险管理,对企业可能存在的或有负债进行充分评估和披露,制定应对措施,避免因或有负债引发的财务风险影响企业注销工作。
(2)规范财务审计工作。高校应选择具有较高资质和专业水平的审计机构对校办企业进行注销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加强与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及时提供审计所需的资料和信息,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建立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企业财务核算行为。加强对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财务素养,确保企业财务状况清晰、合规,为企业注销提供有力的财务支持。
4.合理安置企业人员。
(1)制定科学的职工安置方案。高校应根据校办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职工安置方案。对于在编教职工,结合高校的发展战略和人员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回校安置计划,包括岗位安排、培训提升、绩效考核等方面,确保其能够顺利回归高校教学、科研或管理岗位,并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对于企业聘用人员和临时工,按照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提供再就业培训和中介服务,帮助其尽快实现再就业。在制定职工安置方案过程中,充分征求职工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形式进行审议和表决,确保安置方案得到职工的广泛认可和支持,避免引发劳动纠纷。
(2)拓宽人员分流渠道。高校应积极拓展人员分流渠道,为校办企业职工提供更多的就业选择机会。加强与地方政府、企业园区、行业协会等的合作与交流,建立人才信息共享平台,推荐校办企业职工到其他企业或单位就业。鼓励校办企业职工自主创业,为其提供创业培训、政策咨询、场地租赁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同时,高校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探索设立一些与校办企业业务相关的科研创新平台或产业孵化基地,吸纳部分企业职工继续从事相关工作,实现人员的平稳分流和过渡。
5.整改措施。
(1)规范经营管理。高校校办企业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法律风险,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有效的管理体制。
(2)调整产业结构。高校校办企业应依托学科优势,孵化高新技术企业,转化高科技成果,办出高校企业的特色,积极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
(3)构建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高校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营性资产绩效评价体系,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构建多层次、多因素、多因子绩效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与企业的收入分配、人事变动等结合起来,完善企业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4)强化高校作为出资人的主体地位。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及监督机制,明确投资方向、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审批权限和手续等。
(5)实施分类改革。对于经营不善的校办企业,通过注销、破产等方式依规依法清理关闭或通过公开转让等方式脱钩剥离。
(6)明确校办企业的发展定位。高校应立足地方及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使命任务,科学制定中长期财务发展规划,进一步厘清其战略定位。如果确有需要保留原有校办企业的,要做好清产核算和产权界定工作,将其所用资产经第三方评估后交校办企业有偿使用。
(7)专业化管理人才的培养与挖掘。通过第三方配备专业化的管理人才和团队,促使校办企业科学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8)分离校办企业与高校。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或产业管理办公室,代表高校管理所有校办企业。高校则不再直接持有任何一家校办企业的股权,专注主业发展。
(9)建立多元化投资体制。多渠道吸纳社会投资,建立产业资本与人力资源、知识资本最优配置的多种产、学、研长期合作模式。
(10)确立有效激励与约束机制。正确处理好投资方、公司和员工各方利益关系,帮助高校校办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提高经营效益,同时保护高校的合法权益。
五、结语
综上所述,高校校办企业注销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因素的复杂问题,需要政府、高校及校办企业共同努力,从优化政策法规环境、明晰产权关系、妥善处理财务问题和合理安置企业人员等方面入手,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高校校办企业注销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高校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