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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8-20 18:18:16

新疆重点城市活动断层探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yabo亚博88

发布日期:2025-08-20 18:18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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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新疆地处板块交界地带,地震活动频繁,城市活动断层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防震减灾规划及新疆地区防震减灾工作需求设立。旨在精准探测新疆重点城市(如阿图什市、喀什市等)地下活动断层分布、活动性及潜在危害,为城市规划、抗震设防提供关键地质依据,提升城市地震灾害防御能力。

2.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资金用于8个县、市城区(建成区和规划区)活动构造(活动断层和活动背斜)两侧各2~4千米范围内地质、地貌详细填图,槽探与钻孔联合剖面并结合高精度gps定位仪定位,准确确定探测区活动构造分布的准确位置,完成1∶10000活动断层分布图。

3.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选取喀什市、阿图什市、乌恰县、伽师县、库车市、新源县、巩留县、特克斯县8个县市,以主城区为重点开展活动断层探测工作。计划2024年5月前完成野外主要调查工作,提交城区1:10000活动断层分布图,应用于城市规划、重大工程选址和房屋设施排查整治等2025年5月前完成目标断层的地震危险性综合评价、城区的深部地壳结构和孕震特征分析研究、数据库建设及项目验收,提交成果报告,为城市规划、重大工程选址和房屋设施排查整治等提供科学依据

截至20241231日,重点城市活动断层探测项目已完成野外探查、样品采集工作,提交专题图件。截至20248月中国地震局对8个城市野外工作进行验收,202410月对专题图件进行验收。目前该项目的工作内容已基本完成,正处于成果数据库入库及检测阶段,预计20257月底完成项目总验收。

4.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专项资金年初安排预算2608.35万元,预算执行2493.64万元,预算执行率95.6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综合评价目标断层的地震危险性、分析研究城区的深部地壳结构和孕震特征、数据库建设项目验收,城市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危害性评价成果管理系统,提交成果报告。

2.年度目标

综合评价目标断层的地震危险性、分析研究城区的深部地壳结构和孕震特征、数据库建设、项目验收,城市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危害性评价成果管理系统,提交成果报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评价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一是掌握项目实施整体情况。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实地考察项目实施情况,并进行全面、客观、科学、公正地评价,为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本级类似项目提供参考依据。二是推动新疆重点城市活动断层探测项目取得实效,确保项目单位能够科学、规范地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三是提高资金利用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评价对象

绩效评价的对象:新疆重点城市活动断层探测项目,该项目资金总金额6520.88万元,评价金额2608.35万元。

3.评价范围

1)绩效评价的范围:新疆重点城市活动断层探测项目的项目决策、项目的产出、完成情况、资金投入的运行情况、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绩效情况、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是否达到预定产出和效果等。

2)时间范围: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

(二)评价思路、评价重点和评价指标体系

1.评价思路

通过研究、论证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采取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式,对新疆重点城市活动断层探测项目进行客观评价

2.评价重点

新疆重点城市活动断层探测项目的项目决策、项目的产出、完成情况、资金投入的运行情况、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绩效情况、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是否达到预定产出和效果等。

3.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评价准则、关键评价问题、评价指标、数据来源、数据收集方法等。指标体系建立过程如下:

1)确定绩效评价指标

第一步,采用层次分析法,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为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维度,最终形成一个由多个相互联系的指标组成的多层次指标体系。

第二步,采用专家调查法,确定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后,邀请专家对指标体系中的指标进行分析、权衡、补充、选择,最后确定评价指标。

2)确定权重

采用专家调查法,确定各个指标相对于项目总体绩效的权重分值。因此项目决策权重为20%,项目过程权重占20%,项目绩效权重占60%。

3)确定指标标准值

指标标准值是绩效评价指标的尺度,既要反映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又要符合项目的实际绩效水平。本次绩效评价采用计划标准、通用标准、历史标准等确定此次绩效评价指标标准值。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第十八条: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不同评价内容设定。总分一般设置为100分,等级一般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评价组织实施与评价方法

1.评价组织实施

1)方案制定(2025年4月15日前)

受自治区财政厅委托后,对项目资金进行调研,与预算单位沟通,收集相关资料,了解项目资金的内容、操作流程、管理机制、资金使用、产出和效果等情况,根据项目资金实际情况和绩效管理要求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2)评价实施阶段(2025年5月20日前)

资料收集(2025年5月20日前)。将资料清单发送至部门单位,预算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及科室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提供项目立项、申报、管理、资金使用、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完成情况等相关信息和资料。

社会调查及资料整理(2025年5月20日前)。根据社会调查方案,对预算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并对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复核。同时,对受益对象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社会调查结束后,对相关材料及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并撰写形成问卷调查报告和访谈报告。

3)报告撰写阶段(2025年5月31日前)

综合分析及撰写评价报告。对复核后的数据和资料进行汇总,依据评分标准对绩效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并形成评价结论。在此基础上,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4)单位征求意见(2025年6月13日前)

6月11日我单位将绩效评价报告和征求意见函提交项目单位征求意见,时限为三个工作日,截至6月13日项目单位未对报告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

5)报告提交(2025年6月15日前)

撰写完成的绩效评价报告提交自治区财政厅,并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的安排与预算单位沟通确认。

2.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方法包括主要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等,结合项目的特点,本项目采取以下绩效评价方法:

1)因素分析法

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通过对新疆重点城市地震活动断层探测项目预期目标设定、工作量情况、成果交付等方面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分析,综合分析各因素对绩效目标实现的影响。

2)公众评判法:

通过专家评审、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形式对新疆重点城市地震活动断层探测项目预期目标设定、工作量情况、成果交付等方面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专家评审: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将采用全程专家(主评人)评价方式,主评人参与项目评价,提出项目决策、管理以及绩效方面的问题,并给出相应意见,提升本次绩效评价的深度。

公众问卷法:评价工作组将针对项目进行调研,主要调研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产生的效益以及探测单位满意度等问题。

3)比较法

通过现场踏勘、资料分析比对新疆重点城市地震活动断层探测项目与预定目标的比较,分析完成目标或未完成目标的原因,从而评价出绩效。

4)其他方法(佐证材料法)

通过单位提供正式资料、工作资料、原始凭证、说明材料等相关资料佐证新疆重点城市地震活动断层探测项目预期目标设定、工作量情况、成果交付情况。

三、综合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结论

新疆重点城市活动断层探测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

(二)指标分析

1.决策指标分析

项目决策类指标是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三个方面来对项目进行考察,对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分配合理性进行分析。项目决策类指标分值20分,实际得分17.5分。

2.过程指标分析

项目过程类指标由2个二级指标和9个三级指标构成,从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两个方面描述。项目管理类指标分值20分,实际得分18.87分。

3.产出及效益指标分析

项目绩效类指标由6个二级指标和15个三级指标构成,从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六个方面描述,分值为60分,实际得分为51.43分。

四、项目实施成效

8个重点城市活动断层探测数据应用于自治区地震局城市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信息系统,项目成果应用到后期城市规划中,通过精准定位活动断层,避免在断层带上建设重要设施,降低未来地震直接破坏风险,提升城市防震减灾能力。

五、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管理方面

项目实施管理经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预算编制不精准。前期预算编制科目未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管理经费,导致项目实施管理经费预算执行率较低。

(二)项目管理方面

1.合同管理制度执行的有效性有待加强,部分合同资金支付晚于合同约定时间。

2.项目未严格按照计划进度开展。完成专题图件验收,野外工作探测任务及图件编制均晚于计划时间,截至2025年6月,总验收工作尚未完成。

3.项目实施方案阶段性节点规划不足。项目在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验收节点设计不合理,仅设置“野外验收”和“成果验收”两个节点,未充分考虑验收难点-数据质量严苛要求(断层定位精度、年代样品数量等常因验收专家意见差异需重复补样或复测),反复验收、阶段性评审可能带来的进度延迟的问题。

(三)绩效管理方面

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一是产出指标与项目实施内容相关性不足,未设置“测年样品数量”“专题报告数量”等具体数量指标;二是产出指标设置不够全面,时效指标仅为“资金支付时限2024年11月30日前”,未体现项目实施周期;项目前期有施工内容,但未设置“验收合格率”等指标。

六、相关建议

(一)资金管理方面

根据预算年度实际资金需求合理编制预算。建议自治区地震局加强预算管理,结合以前年度类似项目预算支出情况及预算年度实际资金需求合理编制预算,做好项目实施管理与资金使用的匹配,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资金计划,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项目管理方面

1.加强对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一是建议自治区地震局加强对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各方按照约定执行合同;二是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如审批合规性、履约率)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2.调整项目进度计划,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建议自治区地震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进度计划,确保时间安排科学合理,充分考虑资源配置、人力安排等因素;落实项目进度追踪和报告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同时,加强与相关各方的沟通与协调,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3.细化实施方案验收规则与动态管理。一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议自治区地震局增加野外踏勘预验收,确定断层初步定位和探测方法的可行性;二是建议每次验收后明确问题、整改措施及截止时间(如补测限15日内完成)。

(三)绩效管理方面

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提升绩效目标编制水平。一是加强学习研究,提高绩效目标科学性。建议自治区地震局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和研究,严格按照“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的原则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二是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需要相互对应,确保绩效目标的可行性和合理性。需要在编制绩效目标时,充分根据预算编制文件确定任务数和计划数,避免设置过高或过低,从而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目标的实现。需要加强绩效管理的监督和评估工作,对绩效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估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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